作者:余光中
出處:1963-02-02/聯合報/聯合副刊
六十年代剛開始,死亡便有好幾次豐收。漢明戚。福克納。胡適。康明恩。現在輪到佛洛斯特。當一些靈魂如星般升起,森森然,各就各位,為我們織一幅怪冷的永 恆底圖案,一些軀體像經霜的楓葉,落了下來。人類的歷史就是這樣:一些軀體變成一些靈魂,一些靈魂變成一些名字。好幾克拉的射著青芒的名字。稱一稱人類的 歷史看,有沒有一斗名字?就這麼俯踐楓葉,仰望星座,我們愈來愈寂寞了。死亡你把這些不老的老頭子摘去做什麼?你把胡適摘去做什麼?你把佛洛斯特的銀髮摘 去做什麼?
見到滿頭銀髮的佛洛斯特,已是四年前的事了。在老詩人皚皚的記憶之中,想必早已沒有那位東方留學生的影子。可是四年來,那位東方青年幾乎每天都記掛著他。 他的名字,幾乎沒有間斷地出現在報上。他在美國總統的就職大典上朗誦 The Gift Outright (全心的贈與);他在白宮的盛宴上與美麗的賈桂琳娓娓談心;他訪俄,他訪以色列。他在這些場合的照片,常出現在英文的刊物上。有一張照片—那是世界上僅有 的一張—在我書房的牆上俯視著我。哪,現在,當我寫悼念他的文章時,他正在望我。在我,這張照片已經變成辟邪的靈物了。
那是一九五九年。八十五歲的老詩人來我們的學校訪問。在那之前,佛洛斯特只是美國現代詩選上一個赫赫有聲的名字。四月十三號那天,那名字還原成了那人,還 原成一個微駝略禿但神采弈弈的老叟,還原成一座有彈性的花崗岩,一株仍然很帥的霜後的銀樺樹,還原成一種有幽默感的悲劇,一個沒忘記如何開玩笑的斯多伊 克。
那天我一共見到他三次。第一次是在下午,在愛奧華大學的一間小教室裏。我去遲了,只能見到他半側的背影。第二次是在當晚的朗誦會上,在擠滿了三千聽眾的大 廳上,隔了好幾十排的聽眾。第三次已經夜深,在安格爾教授的家中,我和他握了手,談了話,請他在詩集上簽了名,而且合照了一張像。猶記得,當時他雖然頗現 龍鍾之態,但顧盼之間,仍給人矍鑠之感,立談數小時,仍然注意集中。他在「佛洛斯特詩選」(The Poems of Robert Frost)的扉頁上為我題了如下的字句:For Yu Kwang-chung from Robert Frost with best wishes to Formosa, Iowa City, Iowa, U.S.A.1959.
寫到Formosa 時,老詩人的禿頭派克筆尖曾經懸空不動者片刻。他問我,「你們平常該用Formosa 或是Taiwan?」我說,「無所謂吧。」終於他用了前者。當時我曾拔出自己的鋼筆,遞向他手裏,準備經他用後,向朋友們說,曾經有「兩個大詩人」握過此 管,說「綵筆昔曾干氣象,白頭今望苦低垂。」可惜當時他堅持使用自己的一枝。後來他提起學生葉公超,我述及老師梁實秋,並將自己中譯的他的幾首詩送給他。
我的手頭一共有佛洛斯特四張照片,皆為私人所攝藏。現在,佛洛斯特巨大的背影既已融入歷史,這些照片更加可貴了。一張和我同攝,佛洛斯特展卷執筆而坐,銀 絲半垂,眼神幽淡,像一匹疲倦的大象,比他年輕半個世紀的中國留學生則侍立於後。一張是和我,菲律賓小說家桑多斯,日本女詩人長田好枝同攝;老詩人歪著領 帶,微側著頭,從懸岩般的深邃的上眼眶下向外矍然注視,像一頭不發脾氣的老龍,一張和安格爾教授及兩位美國同學合影,老詩人背窗而坐,看上去像童話中的精 靈,而且有點像桑德堡。最後的一張則是他演說時的特有姿態。
佛洛斯特在英美現代詩壇上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第一,他是現代詩中最美國的美國詩人。在這方面,唯一能和他競爭的,是桑德堡。桑德堡的詩生動多姿,富於音 響和色彩,不像佛洛斯特的詩那麼樸實而有韌性,冷靜,自然,剛毅之中帶有幽默感,平凡之中帶有奇異的成份。桑德堡的詩中伸展著浩闊的中西部,矗立著芝加 哥,佛洛斯特的詩中則是波士頓以北的新英格蘭。如果說,桑德堡是工業美國的代言人,則佛洛斯特應是農業美國的先知。佛洛斯特不僅是歌頌自然的田園詩人,他 甚至不承華茲華斯的遺風。他的田園風味只是一種障眼法,他的區域情調只是一塊踏腳石。他的詩「興於喜悅,終於智慧」。他敏於觀察自然,深諳田園生活,他的 詩乃往往以此開端,但在詩的過程中,不知不覺,行若無事地,觀察泯入沉思,寫實化為象徵,區域性的擴展為宇宙性的,個人的擴展為民族的,甚至人類的。所謂 「篇終接混茫」,正合佛洛斯特的藝術。
有人曾以佛洛斯特比惠特曼。在美國現代詩人之中,最能繼承惠特曼的思想與詩風者,恐怕還是桑德堡。無論在汪洋縱恣的自由詩體上,擁抱工業文明熱愛美國人民 的精神上,肯定人生的意義上,或是對林肯的崇仰上,桑德堡都是惠特曼的嫡系傳人。佛洛斯特則不盡然。他的詩體恆以傳統的形式為基礎,而衍變成極富彈性的新 形式。儘管他能寫很漂亮的「無韻體」(blank verse)或意大利式十四行(Italian sonnet)其結果絕非效顰或株守傳統,而是迴盪著現代人口語的節奏。然而佛洛斯特並不直接運用口語,他在節奏上要把握的是口語的腔調。在思想上,他既 不像那位遁世惟恐不遠的傑佛斯那麼否定大眾,也不像惠特曼那麼肯定大眾。他信仰民主與自由,但警覺到大眾的盲從與無知。往往,他甯可說否(nay)而不願 附和。他反對教條與專門化,他不喜歡工業社會,但是他知道反對現代文明之徒然。在一個混亂而虛無的時代,當大眾的讚美或非難太過份時,他甯可選擇一顆星的 獨立和寂靜。他總是站在旁邊,不,他總是站得高些,如梭羅。有人甚至說他是「新英格蘭的蘇格拉底」(Yankee Socrates)。
其次,在現代詩中,佛洛斯特是一個獨立的巨人。他沒有創立任何詩派。他沒有康明思或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那種追求新形式的興趣,沒有桑德堡或阿咪.羅蕙爾(Amy Lowell)那種反傳統的自信,沒有史班德或奧登那種左傾的時尚,更缺乏艾略特那種建立新創作論的野心,或是湯默斯(Dylan Thomas)那麼左右逢源的超現實的意象。然而在他的限度中,他創造了一種新節奏,以現代人的活語言底腔調為骨幹的新節奏。在放逐意義崇尚晦澀的現代詩 的氣候裡,他擁抱堅實和明朗。當絕大多數的現代詩人刻意表現內在的生活與靈魂的獨白時,他把敘事詩(narrative)和抒情詩寫得同樣出色,且發揮了 「戲劇性獨白」(dramatic monologue ) 的高度功能。
最後,就是由於佛洛斯特的詩從未像別的許多現代詩一樣,與自然或社會脫節,就是由於佛洛斯特的詩避免追逐都市生活的紛紜細節,避免自語而趨向對話,他幾乎 變成現代美國詩壇上惟一能藉寫詩維生的作者。雖然在民主的美國,沒有桂冠詩人的設置,但由於艾森豪聘他為國會圖書館的詩學顧問,甘迺迪請國會通過頒贈他一 塊獎章,他在實際上已是不冠的詩壇祭酒了。美國政府對他的景仰是一致的,而民間,大眾對他也極為愛戴。像九繆司的爸爸一樣,顫巍巍地,他被大學生,被青年 詩人們捧來捧去,在各大學間巡迴演說,朗誦,並討論詩的創作。一般現代詩人所有的孤僻,佛洛斯特是沒有的。佛洛斯特獨來獨往於歡呼的群眾之間,他獨立,但 不孤立。身受在朝者的禮遇和在野者的崇拜,佛洛斯特不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御用文人,也不是媚世取寵的流行作家。美國朝野敬仰他,正因為他具有這種獨立的 敢言的精神。當他讚美時,他並不縱容;當他警告時,他並不冷竣。讀其詩,識其人,如攀雪峰,而發現峰頂也有春天。
在他生前,世界各地的敏感的心靈都愛他,談他。佛洛斯特已經是現代詩的一則神話。上次在馬尼拉,菲律賓小說家桑多斯還對我說:「還記得佛洛斯特嗎?他來我 們學校時,還跟我們一塊兒照相呢!」回到台北,在第一飯店十樓的漢宮花園中,美國作家史都華對中國的新詩人們說:「佛洛斯特是美國的大詩人,他將不朽!」
在可能是他最後的一首詩(一九六二年八月所作的那首 The Prophets Really Prophesy as Mystics/The Commentators Merely by Statistics)中,佛洛斯特曾說:人的長壽都是有限的,現代詩元老的佛洛斯特公公不過享了八八高齡,比狄興和蕭伯納畢竟還減幾歲。然而在詩人之 中,能像他那麼老當愈壯創作不衰的大詩人,實在寥寥可數。現在他死了,為他,我們覺得毫無遺憾。然而為了我們,他的死畢竟是自由世界的不幸。美國需要這麼 一位偉人,需要這麼一位為青年們所仰望的老人,正如一世紀前,她需要愛默森和林肯。高爾基論前輩托爾斯泰時,曾說:「一日能與此人生活在相同的地球上,我 就不是孤兒。」對於佛洛斯特,正如對於胡適,我們也有相同的感覺。(元月三十一日)
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關於羅伯.佛洛斯特
出處:中華民國比較文學學會,文學與文化教學資料庫
以新英格蘭詩人著稱。他的詩結合其詩人/農夫與哲學家的特色:既清晰、簡單、自然,富哲理,又根著於新英格蘭的土地上,描繪自然與人的存在。
雖然佛洛斯特的詩名以及他自我認同的原鄉在東部新英格蘭,他卻是生長於西部太平洋岸的舊金山。一直到他11歲父親去世後,佛洛斯特與母親才遷往新英格蘭。寫詩對佛洛斯特來說,是一種「暫時阻擋混亂」("momentary stay against confusion")的藝術,並且可將其失序的現實生活,重新納入正軌。因此,佛洛斯特不僅帶給世人詩的全新風貌,並且藉著寫詩排解他的不安、焦慮與重整生命中的秩序,達到一種和諧的境地。
佛洛斯特出生於1874年3月26日。父親威廉.普里斯科特.佛洛斯特(William Prescott Frost Jr.)畢業於哈佛大學後,旋即進入賓州的一所學校任職,結識了同是教師的蘇格蘭裔的伊莎貝拉.苜狄(Isabella Moodie),並娶她為妻。兩人婚後便遷居舊金山。父親雖轉業為報社記者與編輯期望增加家中收入,卻因酗酒問題嚴重影響健康,母親便肩負起家庭的重擔並在家中教導小佛洛斯特。伊莎貝拉並不要求佛洛斯特按照規定上學,而是順著他的個性,充分發展他獨立的人格,這卻也造成日後佛洛斯特個性孤癖、不安於工作,以及無法拿到學校文憑。
父親於1885年去世後,伊莎貝拉在其父的安排下,帶著佛洛斯特前往新英格蘭。1892年佛洛斯特畢業於勞倫斯高中,並且是當屆的學生詩人(Class Poet)以及致告別辭的代表。與其一起致告別辭的女同學,愛莉諾.梅麗安.懷特(Elinor Miriam White),3年後成為佛洛斯特的妻子。佛洛斯特當時便立志成為一位詩人,並已發表他的第一首詩 "La Noche Triste"。1892年,祖父希望他從事律師工作,並安排進入達斯茅斯學院(Darmouth College)。由於個性使然,佛洛斯特放棄在達斯茅斯學院的課業,繼續詩歌創作。這段期間,他筆耕不綴,但作品不斷遭到退稿。直到20歲(1894)時,詩作〈我的蝴蝶:輓歌〉("My Butterfly, an Elegy")刊登於《紐約獨立報》(The New York Independent),並得到一筆15元的稿費。自此,他深信寫詩可以維持生計。佛洛斯特為表慶祝,將他的詩作自費印刷成書,提名為《曦光》(Twilight)。他只印了2本,一本自己保留,另外一本獻給愛莉諾。由於她並不領情,佛洛斯特失望之餘便銷毀了其中一本。這個事件也預示了往後婚姻生活所帶來的衝突與張力。
佛洛斯特與愛琳諾於1895年結婚。這個婚姻卻帶給佛洛斯特極大的困擾,也影響了日後佛洛斯特詩中的主題與語調。愛琳諾孤僻、冷淡,佛洛斯特也日漸自我孤立,因此兩人的婚姻關係緊張,直到1938年愛琳諾去世。並且婚後,兩人皆任教職。佛洛斯特為了更進一步的教學,以特別生進入哈佛大學研習。在研習的2年間,佛洛斯特獲得古典語言的知識與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哲學的啟發。但一如往常,他放棄學位,離開學校,追尋成為詩人的道路。長子艾略特(Elliot)於1900年夭折,佛洛斯特夫妻兩人的關係更是雪上加霜。佛洛斯特的祖父便於新漢普郡的德瑞(Derry)買下一座農場,為的是讓夫婦倆忘記喪子之痛,並希望佛洛斯特能好好的工作照顧家庭。
德瑞農場的這段期間(1900-1909)可說是佛洛斯特一生中最富於創造力的時期。在農場,詩人直接接觸了新英格蘭的鄉野生活,這也提供他日後詩作中不斷出現的自然意象。但這段期間,佛洛斯特面臨親人死亡:母親、大兒子以及祖父於1900、1901年先後病逝。這些打擊使得詩人陷入低潮,重新思考生命以及自身存在的意義,並轉化心中的悲傷於詩的創作。如同他說的,以詩歌「暫時阻擋混亂」。詩作 "Home Burials"便是此時期為了悼念長子之死而作。
隨著日漸增加的子女,佛洛斯特家中的經濟負擔也日益沈重,再加上詩作不被賞識,不斷遭到退稿,佛洛斯特變賣農場後,便帶著一家前往英國,希望「繼續寫詩而不致因為貧窮使家庭蒙羞」("write and be poor without further scandal in the family")。停留英國的這段期間(1912-1915),成為詩人佛洛斯特一生詩業中最重要的起點。1913年《男兒之志》(The Boy's Will)出版,詩人龐德(Ezra Pound)給予相當好評。這部詩集主要是詩人寫給妻子的情詩,但是詩中的主題卻充斥著對自然界中非人性的他者(nonhuman otherness)的恐懼與不確定感。1914年在龐德的幫助下,出版《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此詩集不但迅速走紅大西洋兩岸,並且成為佛洛斯特無韻詩(blank verse)詩藝的最佳代表。成名後,佛洛斯特將自己塑造成一位質樸、溫柔的新英格蘭莊園詩人,並以此形象穩固了他在美國文學史上獨特的地位。
成名之後的佛洛斯特,不斷受邀至各地演說、朗誦,接受許多大學的邀請擔任教職以及駐校詩人。此間他也出版了許多重要的詩集。1916年出版的《山窪》Mountain Interval收錄有著名的自傳體式的詩作〈未曾踏足之路〉("The Road Not Taken")等。而1923年出版的《詩選》(Selected Poems)與《新漢普郡》(New Hampshire)為他贏得生平四座普立茲獎中的第一座。這兩部詩集是由許多短詩集結而成,詩中結合戲劇性張力以及大自然意象中的矛盾來與人內在的陰暗面對話。而詩集當中一般讀者最耳熟能詳的就是〈雪夜林畔小駐〉("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本詩用語簡單,格律嚴謹,意境則深入淺出,狀似寫景,卻別有寓意。藉由描繪冬夜旅人駐足林畔,點出生命的選擇:抗拒死亡,完成未竟之業。
佛洛斯特生命中的打擊再次降臨,他必須再次面對親人摯愛的死與別離:他最鍾愛的女兒馬嘉烈(Marjorie)死於1934年,妻子愛莉諾病逝於1938年,臨終之時還拒絕佛洛斯特進入病房。兒子卡羅(Carol)於1940年自殺身亡。這一連串的打擊,幾乎使得詩人有尋死的念頭,「但我還要守一些諾言,/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詩作《見證樹》(A Witness Three)見證詩人走過生命低潮,佛洛斯特並將此詩集獻給幫助他走過人生低潮的凱薩林.莫理森(Kathleen Morrison)。而這段時間,詩人獲頒3 座普立茲獎,接受許多榮銜。生命最後的二十年裡,佛洛斯特身為詩人與老師,巡迴各大學院校,演講朗誦,並筆耕不綴,在他已高齡89歲時,還出版詩集In the Clearing。佛洛斯特於1961年甘乃迪總統的就職典禮上,獲邀朗誦其詩作〈全心的奉獻〉("The Gift Outright"),成為詩人一生中最為榮耀的時刻。1963年1月29日佛洛斯特於麻州的波士頓與世長辭。
佛洛斯特對現代詩的貢獻,如同他在〈未曾踏足之路〉中所描述的,在於他選擇了抗拒自由詩體(free verse)的潮流,探索結合詩體與新藝術形式的可能性:無韻詩體(blank verse)。詩人自由運用傳統的抑揚格韻律結合日常生活話語的自然韻律感,創造了一種具戲劇張力,宛若口語,卻深具哲理節奏的詩的語言。使用傳統的形式就如同老店重新開張,尊傳統詩體為詩的精髓,但另一方面,佛洛斯特保留了自由詩體的自由與自然,如同「打一場沒有網子的網球賽」。對佛洛斯特而言,一首好詩應該「始於喜悅,止於智慧」,因此詩的語言可以將混亂的現實轉化為秩序。新英格蘭田園詩人佛洛斯特選擇了一條較少人走的路,最終卻實現了自我期待,化解生命中的不安與矛盾。
以新英格蘭詩人著稱。他的詩結合其詩人/農夫與哲學家的特色:既清晰、簡單、自然,富哲理,又根著於新英格蘭的土地上,描繪自然與人的存在。
雖然佛洛斯特的詩名以及他自我認同的原鄉在東部新英格蘭,他卻是生長於西部太平洋岸的舊金山。一直到他11歲父親去世後,佛洛斯特與母親才遷往新英格蘭。寫詩對佛洛斯特來說,是一種「暫時阻擋混亂」("momentary stay against confusion")的藝術,並且可將其失序的現實生活,重新納入正軌。因此,佛洛斯特不僅帶給世人詩的全新風貌,並且藉著寫詩排解他的不安、焦慮與重整生命中的秩序,達到一種和諧的境地。
佛洛斯特出生於1874年3月26日。父親威廉.普里斯科特.佛洛斯特(William Prescott Frost Jr.)畢業於哈佛大學後,旋即進入賓州的一所學校任職,結識了同是教師的蘇格蘭裔的伊莎貝拉.苜狄(Isabella Moodie),並娶她為妻。兩人婚後便遷居舊金山。父親雖轉業為報社記者與編輯期望增加家中收入,卻因酗酒問題嚴重影響健康,母親便肩負起家庭的重擔並在家中教導小佛洛斯特。伊莎貝拉並不要求佛洛斯特按照規定上學,而是順著他的個性,充分發展他獨立的人格,這卻也造成日後佛洛斯特個性孤癖、不安於工作,以及無法拿到學校文憑。
父親於1885年去世後,伊莎貝拉在其父的安排下,帶著佛洛斯特前往新英格蘭。1892年佛洛斯特畢業於勞倫斯高中,並且是當屆的學生詩人(Class Poet)以及致告別辭的代表。與其一起致告別辭的女同學,愛莉諾.梅麗安.懷特(Elinor Miriam White),3年後成為佛洛斯特的妻子。佛洛斯特當時便立志成為一位詩人,並已發表他的第一首詩 "La Noche Triste"。1892年,祖父希望他從事律師工作,並安排進入達斯茅斯學院(Darmouth College)。由於個性使然,佛洛斯特放棄在達斯茅斯學院的課業,繼續詩歌創作。這段期間,他筆耕不綴,但作品不斷遭到退稿。直到20歲(1894)時,詩作〈我的蝴蝶:輓歌〉("My Butterfly, an Elegy")刊登於《紐約獨立報》(The New York Independent),並得到一筆15元的稿費。自此,他深信寫詩可以維持生計。佛洛斯特為表慶祝,將他的詩作自費印刷成書,提名為《曦光》(Twilight)。他只印了2本,一本自己保留,另外一本獻給愛莉諾。由於她並不領情,佛洛斯特失望之餘便銷毀了其中一本。這個事件也預示了往後婚姻生活所帶來的衝突與張力。
佛洛斯特與愛琳諾於1895年結婚。這個婚姻卻帶給佛洛斯特極大的困擾,也影響了日後佛洛斯特詩中的主題與語調。愛琳諾孤僻、冷淡,佛洛斯特也日漸自我孤立,因此兩人的婚姻關係緊張,直到1938年愛琳諾去世。並且婚後,兩人皆任教職。佛洛斯特為了更進一步的教學,以特別生進入哈佛大學研習。在研習的2年間,佛洛斯特獲得古典語言的知識與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哲學的啟發。但一如往常,他放棄學位,離開學校,追尋成為詩人的道路。長子艾略特(Elliot)於1900年夭折,佛洛斯特夫妻兩人的關係更是雪上加霜。佛洛斯特的祖父便於新漢普郡的德瑞(Derry)買下一座農場,為的是讓夫婦倆忘記喪子之痛,並希望佛洛斯特能好好的工作照顧家庭。
德瑞農場的這段期間(1900-1909)可說是佛洛斯特一生中最富於創造力的時期。在農場,詩人直接接觸了新英格蘭的鄉野生活,這也提供他日後詩作中不斷出現的自然意象。但這段期間,佛洛斯特面臨親人死亡:母親、大兒子以及祖父於1900、1901年先後病逝。這些打擊使得詩人陷入低潮,重新思考生命以及自身存在的意義,並轉化心中的悲傷於詩的創作。如同他說的,以詩歌「暫時阻擋混亂」。詩作 "Home Burials"便是此時期為了悼念長子之死而作。
隨著日漸增加的子女,佛洛斯特家中的經濟負擔也日益沈重,再加上詩作不被賞識,不斷遭到退稿,佛洛斯特變賣農場後,便帶著一家前往英國,希望「繼續寫詩而不致因為貧窮使家庭蒙羞」("write and be poor without further scandal in the family")。停留英國的這段期間(1912-1915),成為詩人佛洛斯特一生詩業中最重要的起點。1913年《男兒之志》(The Boy's Will)出版,詩人龐德(Ezra Pound)給予相當好評。這部詩集主要是詩人寫給妻子的情詩,但是詩中的主題卻充斥著對自然界中非人性的他者(nonhuman otherness)的恐懼與不確定感。1914年在龐德的幫助下,出版《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此詩集不但迅速走紅大西洋兩岸,並且成為佛洛斯特無韻詩(blank verse)詩藝的最佳代表。成名後,佛洛斯特將自己塑造成一位質樸、溫柔的新英格蘭莊園詩人,並以此形象穩固了他在美國文學史上獨特的地位。
成名之後的佛洛斯特,不斷受邀至各地演說、朗誦,接受許多大學的邀請擔任教職以及駐校詩人。此間他也出版了許多重要的詩集。1916年出版的《山窪》Mountain Interval收錄有著名的自傳體式的詩作〈未曾踏足之路〉("The Road Not Taken")等。而1923年出版的《詩選》(Selected Poems)與《新漢普郡》(New Hampshire)為他贏得生平四座普立茲獎中的第一座。這兩部詩集是由許多短詩集結而成,詩中結合戲劇性張力以及大自然意象中的矛盾來與人內在的陰暗面對話。而詩集當中一般讀者最耳熟能詳的就是〈雪夜林畔小駐〉("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本詩用語簡單,格律嚴謹,意境則深入淺出,狀似寫景,卻別有寓意。藉由描繪冬夜旅人駐足林畔,點出生命的選擇:抗拒死亡,完成未竟之業。
佛洛斯特生命中的打擊再次降臨,他必須再次面對親人摯愛的死與別離:他最鍾愛的女兒馬嘉烈(Marjorie)死於1934年,妻子愛莉諾病逝於1938年,臨終之時還拒絕佛洛斯特進入病房。兒子卡羅(Carol)於1940年自殺身亡。這一連串的打擊,幾乎使得詩人有尋死的念頭,「但我還要守一些諾言,/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詩作《見證樹》(A Witness Three)見證詩人走過生命低潮,佛洛斯特並將此詩集獻給幫助他走過人生低潮的凱薩林.莫理森(Kathleen Morrison)。而這段時間,詩人獲頒3 座普立茲獎,接受許多榮銜。生命最後的二十年裡,佛洛斯特身為詩人與老師,巡迴各大學院校,演講朗誦,並筆耕不綴,在他已高齡89歲時,還出版詩集In the Clearing。佛洛斯特於1961年甘乃迪總統的就職典禮上,獲邀朗誦其詩作〈全心的奉獻〉("The Gift Outright"),成為詩人一生中最為榮耀的時刻。1963年1月29日佛洛斯特於麻州的波士頓與世長辭。
佛洛斯特對現代詩的貢獻,如同他在〈未曾踏足之路〉中所描述的,在於他選擇了抗拒自由詩體(free verse)的潮流,探索結合詩體與新藝術形式的可能性:無韻詩體(blank verse)。詩人自由運用傳統的抑揚格韻律結合日常生活話語的自然韻律感,創造了一種具戲劇張力,宛若口語,卻深具哲理節奏的詩的語言。使用傳統的形式就如同老店重新開張,尊傳統詩體為詩的精髓,但另一方面,佛洛斯特保留了自由詩體的自由與自然,如同「打一場沒有網子的網球賽」。對佛洛斯特而言,一首好詩應該「始於喜悅,止於智慧」,因此詩的語言可以將混亂的現實轉化為秩序。新英格蘭田園詩人佛洛斯特選擇了一條較少人走的路,最終卻實現了自我期待,化解生命中的不安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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