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台灣戒嚴時期禁歌漫談

撰文:李坤城
出處:『再見!禁忌的年代』(高雄市政府新聞處,2007年11月)

自1949年5月20日起,國民黨政府宣佈台灣實施戰爭戒嚴,直到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為止,為期長達三十八年多之久。創下全世界國家中,實施戰爭戒嚴法最長的世界記錄。

戒嚴時期政府對人民的禁錮無所不在,連寫歌聽歌都被管控。當年在戒嚴時期,歌曲被禁的理由不一而足。像是有意境誨淫、文詞輕佻、妨害社會善良風俗,或是為匪宣傳、藴含政治暗示、挑撥政府和人民的感情等。歌曲只要被冠上任何一個原因,就難以再見天日。

解嚴後的今天,台灣人總算有寫歌聽歌的自由空間。但是當我們回頭再去看那些史料時,總是會讓人感覺既荒繆又好笑。當時違反規定者,輕微的被處以禁唱、禁播、禁出版和扣押沒收出版品。嚴重的詞曲作者可能會被抓去關,而演唱者也會受牽連。


戒嚴期間,政府先後以戒嚴法、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推行國語運動、出版法和後期的廣播電視法,來嚴厲管控並打壓方言流行歌曲錄音出版、公開播送和演出空間。早期先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負責查禁,1973年11月以後移交給行政院新聞局繼續實施,但是後期警備總部還是有在負責抓人和扣押出版品的任務。


那是一個充滿白色恐怖的時代,人們都在隱憂中過活,誰都可能隨時被調查、被加罪、被判刑。音樂工作者也不例外,甚至在1979年起所有歌曲在出版前,更需要先送新聞局審核,查核通過後方能公開出版。


回顧過去禁歌的歷史,這些錯誤是不應該被遺忘。首先,讓我們從日本殖民統治因為戰敗而結束的1945年來說起。


戰後初期混亂的台灣社會

翻開歷史文獻,日治時期禁歌的紀錄並不多,最早是在1910年代曾經禁唱過台灣民謠。後來在1930年代台灣唱片文化普遍流行時,也只有十幾張台灣曲盤因「風俗因素」或「安寧秩序」為由遭禁並扣押解說書而已。只有在後期1937年起,日本開始實施戰時體制,在皇民化的高壓政策下,台灣流行歌才開始處處受限。

1930年代初期才出現的台灣流行歌,剛開始發展過程就具有許多開創性,開啟了許多種新的創作風氣和潮流,戰後本應邁向更新的里程,結果流行歌曲在戰爭結束後,卻開始又遭遇新政權的諸多限制和打壓。

日本投降戰爭終結後,國民政府的『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於1945年9月1日。這單位產生的原因是:「為確保台澎光復區之治安與主權,並處理軍事受降與接收、遣俘等事宜。」但是後來卻變成國民黨的特務機關。其沿革非常複雜,充滿神秘和不可理解的色彩。1992年8月1日因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才正式裁撤掉。集黨政軍情特於一身的『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是白色恐怖時期國民政府威權統治的主要打手。

戰後國民政府來到台灣以後,首先沒收和禁播的是日本軍國主義歌曲的唱片,而第二波遭禁的是早期上海流行的時代曲。1947年3月間,國民政府的行政院頒發禁用唱片表一份,交由上海市警察局佈告,並轉令各電台禁止播送及唱片廠停止灌製。

這份唱片表共列有八十九首上海流行歌曲,包括有許多周璇、姚莉、白光、王人美、李麗華、白虹等歌星的成名曲。當時國共正在進行內戰,國民政府害怕這些靡靡之音的情歌會腐化軍心。所以「天涯歌女」、「心心相印」、「桃李爭春」、「桃花江」、「千里送京娘」、「想情郎」等歌聲都被要求消音禁播。

後來這一波禁令,因為國民政府戰敗,大陸淪陷後,遷到台灣,高壓監控流行歌曲的政策,也開始跟著延燒到台灣來!


國府宣佈實施戒嚴(民國三十八年五月)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使得「現代化」的台灣慘遭空前浩劫,眾多社會菁英被槍殺,台灣社會民心動盪不安,經濟也倒退回貧窮狀態。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自5月20日零時起,宣告台灣全省戒嚴。戒嚴期間所施行的「戒嚴法」、「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等法規,國民政府將國家安全無限上綱,常以匪諜無所不在為由來羅織罪名,造成不少冤獄和民怨,這就是所謂「白色恐怖」的開始。當時台灣人民都知道,其實是國民黨的「特務」無所不在。

9月1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改名為『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表面上說是負責警備治安和動員管理,其實還是什麼事都在進行恐怖監控,包括流行歌曲的禁播。這時期的歌曲,最常被以「思想左傾」或「挑撥政府與人民的感情」為由而遭禁。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隔年三月蔣介石總統復職,更加深蔣政權對台灣的主宰地位。他在演講時指出:「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遷徙流離的國民政府,反共更恐共,在這樣的社會基調之下,台灣流行音樂發展開始受到更大的限制。

1951年台灣開始出現幾家小型家庭式的唱片工廠,隔年許石主持的中國唱片公司,在三重設立唱片製造工廠。台灣唱片公司開始陸續成立,但以翻版日本唱片和香港歌星白光、李香蘭、李麗華等所唱的國語時代曲唱片為主。而此時台語流行歌的留聲機唱片也開始重新錄製。

1954年夏天,嘉義革新話劇團的成員,拿了一首寫好的歌詞給作曲家楊三郎,希望楊三郎幫忙譜曲,以作為該團在全省公演的舞台劇「戰火燒馬來」的主題曲。楊三郎念在同是演藝界的份上,很快便將這首歌曲譜好,歌名也叫做「戰火燒馬來」。但是這首歌的作詞者卻在此時因思想問題而被槍斃,楊三郎聽到消息害怕被牽連,趕緊央請好友周添旺重新填詞,並改歌名叫「思念故鄉」。後來這首歌還是被唱紅了起來,這件事可以讓人體會出當時創作歌曲時的顧忌和恐懼。

最早禁唱禁播台語歌曲的法源,是1955年頒佈的「動員戡亂時期無線電廣播管制辦法」。五十年代政府是先從電台下手,當局認為唱片需要電台播放才能暢銷,電台不能播放禁歌,唱片就賣不出去,當然就可以達成監控的效果。

電台無法播放的查禁歌曲,經常都要被做廢掉,但是一張唱片有許多首歌曲,所以通常都會在唱片上貼膠片,或是故意用刀片割壞劃掉。但是許多歌曲卻是愈禁愈紅,成為另一種反抗威權政府的精神歌曲。


頒訂出版法加強管制(民國四十七年)

1950年代,國民政府稱台灣為『自由中國』。「反共抗俄,拯救大陸苦難同胞。」訂為基本國策。所以國民政府在台灣自製的首張唱片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示範樂隊演奏的「國歌」、「國旗歌」。接著又陸續灌錄了許多以反攻大陸為主題的愛國歌曲,這些唱片都只有送給電台、學校和軍中使用。

而大陸來的軍人和眷屬從顛沛流離到建立眷村,思鄉愁緒依舊很濃厚。1955年起,台灣製造的上海或香港時代曲的翻版唱片大量上市。很受眷村歡迎的國語歌手紫薇等人,也開始在電台節目中演唱這些上海老歌。雖然國民政府推出許多熱血沸騰的反共歌曲,但是外省人還是喜歡哼唱著家鄉熟悉的老歌。例如:「魂縈舊夢」、「何日君再來」、「蘇州河邊」、「天涯歌女」、「不變的心」、「等著你回來」、「岷江夜曲」、「西子姑娘」等歌。

然而,這些歌曲當年國民政府也以作者滯留匪區,不得附匪而歌,或是以詞句頹喪,影響軍心士氣等理由而被禁。其中最有名的上海老歌「何日君再來」更被說成是有期待共產黨的八路軍再來的意思而遭禁。

同時期的台灣人民生活,也是普遍貧窮艱苦。有一位音樂家張邱東松將他所觀察到的小人物生活寫成歌曲,像是『賣肉粽』、『收酒矸』等。因為歌詞描述寫實感人,音樂曲調優美動聽,發表後馬上就傳遍大街小巷,非常流行。

但是,不久被『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現後,馬上就發文通令禁唱。禁唱的理由是:「這些歌暗示政府無能,導致人民生活困苦。」

1956年台灣研究成功細微音溝33又1/3轉的長時間黑膠唱片,此時期的創作歌曲幾乎都是台語流行歌的天下。慎芝開始將台語流行歌曲填上國語歌詞。而台語歌壇也流行以台語詞填日本歌的風氣。

1957年文夏推出台灣流行歌壇第一張長時間唱片,其中灌錄有八首新歌,包括「夏威夷之夜」、「男性的復仇」等歌,都造成全省轟動流行。走紅後的文夏開始密集製作新專輯,但是卻經常被以東洋味過重,或詞意不雅等理由被禁止在電台播送和演唱。

1958年5月16日『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和『台灣省軍管區司令部』等單位合併之後改名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負責警備、民防和和戒嚴任務。同年夏天,國民政府頒訂出版法,加強禁歌管制政策。

這時期有首由英文歌改編的流行歌『給我一個吻』,這歌有國語版也有台語版,每一種版本在各地華人社區都很流行。但是全世界只有在台灣被禁唱,因為接吻妨害善良風俗不能被鼓勵。


警總查禁達到高潮(民國五十年代)

1960年『台灣省唱片工業同業公會』成立,塑膠黑膠唱片開始興盛流行。雷震的『自由中國』雜誌因發表反共無望論而被停刊,次年『公論報』也被迫停刊,而在此時警總查禁流行歌曲也達到最高潮,唱片業開始要向警總辦理註冊登記。

當時查禁的理由可真是五花八門,毫無規則可言。文夏的「媽媽我也真勇健」、「黃昏的故鄉」、「媽媽請妳也保重」等歌都被禁唱。理由是歌詞不健康、日本東洋曲調和在軍中想念媽媽會懷憂喪志等。

台灣早期因為是移民社會,人民個性非常樂觀,因此也就特別喜歡聽搞怪自嘲的娛樂歌曲。而這種搞怪歌最早被禁唱的藝人是呂金守老師,他當年有一首歌「無頭路」,歌詞是描寫旋來旋去台灣頭旋到台灣尾,攏找無頭路,很搞笑也很可愛的歌。但是發表後不久,就被警總叫去罵了一頓,罵說台灣這麼好住怎麼可以唱「無頭路」。而且還被警總的人用皮鞭打屁股,讓他心生恐懼感。

後來他寫了一首「你爽我嘛爽」,警總的人罵他:「嚇死人!」他想了一下,知道他們都是外省人,就將歌名改為「你舒服我也舒服」,結果還是被罵:「恐怖!」後來他只好將作品收回來,內心想著:「是你恐怖我才不恐怖!」有一次他又寫了一首歌「台東人」給劉福助先生唱,又被警總調去問。這句「一千二千拿去用,叫她散步喊無閒。是什麼意思?」警總要他寫下切結書,警告他以後再亂寫就要讓呂金守消失在人間。

這次他真的被嚇到了,就停筆不敢繼續再寫稿怪歌,但是他不寫了也有事。有一天警總又打電話來,開門見山就大聲對他說「呂金守你完蛋了!這首可憐落魄人是不是你寫的!」「還說什麼你可以啊玩玩我,也可以啊戲弄我~」。呂金守老師趕緊說:「大人啊~這首確定不是我寫的!」原來搞怪也有傳人,這首歌是由另一位台東卑南族青年高子洋所創作的原住民流行歌曲。

解嚴二十年後,呂金守他不再害怕了,但是卻也開始感嘆人已經老了,要搞怪也沒點子了。其實,當年台語流行歌被禁唱的故事,可是多到一牛車都說不完!

1960年代也是台灣國語歌曲創作的第一個黃金時代,紫薇以「回想曲」和「綠島小夜曲」風靡全國後,成為台灣首位國語歌曲唱片紅歌星。1962年初,合眾唱片發行美黛所演唱的「意難忘」銷路超過百萬張,美黛也因此而一舉成名。

同年台視開播,關華石與慎芝夫婦兩人在台視開闢『群星會』電視歌唱節目,歌壇進入電視歌星時代。1964年以後國語歌星人數漸多,一些在電台演唱受歡迎的歌星,或是在電台歌唱比賽脫穎而出的人才,都開始投入電視綜藝節目行列。

1966年起在國民政府大力推行國語的政策之下,國語歌星逐漸形成氣候。但是國語歌曲也是逃不過禁歌的監控命運,其中國語歌曲被查禁最多的是有『盈淚歌后』之稱的姚蘇蓉。她所演唱的歌有三分之一左右都被禁唱,包括「今天不回家」、「負心的人」。還有謝雷的「苦酒滿杯」,歐陽菲菲的「熱情的沙漠」、「愛我在今宵」,包娜娜的「愛你愛在心坎裡」、「向日葵」也都遭禁。

1969年姚蘇蓉因為在高雄金都樂府歌廳,應歌迷要求演唱了禁歌「負心的人」後被告密,結果歌唱演員證被沒收,最後她只好轉往海外去發展,消失在國內歌壇。有『性感之神』之稱的歐陽菲菲父親雖然是軍人,卻也是禁歌的常客。歐陽菲菲演唱的「熱情的沙漠」,被禁唱的理由竟然是歌曲中的「啊!」太淫穢,容易讓人產生性幻想。最後歐陽菲菲也是到日本歌壇去發展後就不回來了。


內政部編印查禁手冊(民國六十年)

戒嚴時期除了禁歌,國民政府對於演藝工作人員採取證照限制。負責管制演員證和歌唱證的主管單位當時說:「過去政府為加強民族精神教育,遏制不良歌曲的蔓延滋長,曾查禁部份歌曲,現由警備總部和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印製,發給各歌星每人一冊愛國歌曲,旨在鼓勵歌星們演唱愛國歌曲,以鼓舞民心士氣。」

當時不配合演唱愛國歌曲的歌星,政府就不發給證照,也就無法從事公開演出。這個政策迫使許多台語歌星失去表演舞台。當時國民政府要求藝人唱愛國歌曲,文夏率先反抗政策拒絕演唱,因此他失去台灣演出和宣傳的舞台,最後只得前往國外發展。其他資深歌星例如洪一峰、郭大誠等人,也是逼不得已只能轉往國外巡迴演出。

1965年起美國全面介入越戰,台灣成為駐越美軍的渡假中心,酒吧與色情行業大量興起,西洋歌曲也跟隨著而來地流行起來。因為西洋歌曲不會被警總禁唱,以美軍俱樂部及飯店、夜總會為據點,帶動了西洋樂團的發展,也培養出許多實力派歌手。例如:歐陽菲菲、黃鶯鶯、沈文程、陽光合唱團的主唱吳盛智等人。

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這時期更是加強推行淨化廣播和電視節目的新規定,歌曲一定要激勵人心有元氣,要莊敬自強,還要藍天白雲。所以那些浪漫的、漂移不定的、沒有目標流浪的全部都被禁唱了。

但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不再喜歡聽風花雪月的國語流行歌曲,他們聽西洋的熱門音樂。也不喜歡看浪漫無趣的文藝電影,他們的價值觀開始深受美國文化的影響。同時西洋翻版唱片工業更是在台灣興盛起來。這時菁英知識份子則取向聽古典音樂。

這時期的台語流行歌在電視媒體的演出非常受限,綜藝歌唱節目中每天只能安排演唱二首,而且長度都不能超出一分半鐘。1970年黃俊雄的電視布袋戲在台視推出,活潑的劇情和演技馬上造成轟動,當年的收視率曾高達百分之九十七,創下台灣電視史上的最高收視率紀錄,至今仍然無人可以超越。

黃俊雄將許多新歌搭配成木偶出場時的主題曲,剛好出版法和戒嚴法都沒有規定到布袋戲的歌該怎樣發聲,才可以成為台語流行歌作品偷渡的窗口。另一個可以搭配的電視節目是閩南語連續劇主題曲,例如:「為什麼」、「一粒流星」等。

當年在『雲洲大儒俠史艷文』布袋戲中最紅的女主角苦海女神龍出場的時候,都會搭配一首歌「為何命如此」,這首歌後來也有被禁,理由是歌詞妨害善良風俗。相同理由而被禁唱的歌還有一首「粉紅色腰帶」。但是被警總禁唱時,這些歌曲都早已深入人心而成為名曲了。

內政部從1971年7月起,開始編印查禁歌曲手冊給各媒體。還新定了查禁免列日期文號和理由的條款,從此連歌是怎麼被禁的都不清不楚。而且之前可以查禁歌曲的機關團體非常之多,包括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國防部、總政戰部、國立音樂研究所、中華民國音樂學會、台灣省新聞處、台灣省警務處、中國廣播公司等,當然還有特務機關的龍頭老大『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新聞局接手審查(民國六十二年十一月)

審查禁歌政策從民國1973年11月,管制工作移交到行政院新聞局來執行,新聞局成立『行政院新聞局出版品出版小組』,並廣為收集流行歌曲審查,第一次共計約收集八千首左右。

1974年7月,新聞局長在年度施政報告中說,在上半年六個月中,新聞局查禁了五十三萬多件出版作品,數量之多創歷史新高峰。同年新聞局又成立『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歌曲輔導小組』。新聞局開始舉辦優良歌曲徵選,擴大徵求愛國歌曲新創作,並委由國內三大唱片公司海山、麗歌和歌林唱片配合製作出版,唱片公司的所有簽約歌星都要配合演唱愛國歌曲。

這一波由新聞局主導的淨化歌曲運動,特別是針對電視媒體的控管政策,這時三家電視台都已步上軌道,成為民眾娛樂的主要來源。新聞局接著又成立『電視事業改進研究小組』,行文要求三家電視台製作節目時,演唱歌曲需有三分之一為「愛國歌曲」、「藝術歌曲」、「徵選歌曲」。

其實,早在1969年起,新聞局和電視台就已開始號召藝人,組成宣慰僑胞訪問團,赴歐美和東南亞去表演了。因為巡迴演出效果很好,此後成為雙十節前後的常態性愛國活動。

1976年1月8日政府頒佈廣播電視法,嚴格來管理廣電媒介的結構與內容,而為配合推行國語政策,亦納入語言限制規定,來打壓方言節目的演出空間。

廣播電視法全文共五十一條,除了明文規定電視台方言節目每天不可超過一小時外,其中和禁歌政策相關的主要有二條。

第十七條:大眾娛樂節目,應以發揚中華文化,闡揚倫理、民主、科學及富有教育意義之內容為準。各類節目內容標準及時間分配,由新聞局定之。

第二十條:電台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應佔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

廣電法的第二十條條款規定,直到1993年8月2日才被刪除。這條不合理限制方言節目的法令,封瑣了方言歌曲在廣播和電視媒體的發展空間,也提供給新聞局長掌控廣播和電視的最大權力,從此台語流行歌曲的創作風格,開始走向悲情和江湖味。


創作歌曲需先送審(民國六十八年起)

在充滿民族主義和愛國熱情的時代,聽美國熱門音樂長大的年輕人,不很愛聽「靡靡之音」的國語流行歌曲,也厭煩著總是精神超亢奮的愛國歌曲時。這時在電視上有一種清新的音樂出現,開始吸引了年輕學生們的目光。

1971年中視推出『金曲獎』音樂節目,主持人洪小喬喊出『創作我們自己的歌、演唱我們自己的歌』。在這風雨飄搖又充滿信心的年代,台灣的流行歌曲創作又將進入另一個階段。

洪小喬頭戴寬邊草帽半遮面,手抱吉他彈唱浪漫的自創曲,一首『愛之旅』可真是唱盡年輕人的心聲。在這個年代,因為外交風暴的打擊,政府正大力推行『淨化歌曲』和『愛國歌曲』運動,演唱清新創作音樂的金曲小姐洪小喬很受年輕朋友的歡迎。

1975年楊弦也在台北市中山堂舉辦『現代民謠創作演唱會』,發表了八首創作作品,正式掀起了民歌運動,使當時的現代詩和流行歌有了首度結合。演唱會後不久,楊弦出版了『中國現代民歌專輯』唱片。

二年後,新格唱片公司主辦『第一屆金韻獎』決賽,並為得獎作品出版合輯唱片。專輯中的歌曲『如果』和『小茉莉』很受學生喜愛,此後校園民歌成為新的流行音樂文化,也在台灣開始影響著年輕人的生活。

這時期有許多歌『風告訴我』、『捉泥鰍』、『龍的傳人』、『橄欖樹』、『蘭花草』、『月琴』等,在校園都很流行。但是在這同時,瓊瑤的電影也很盛行,電影插曲如『我是一片雲』、『月滿西樓』、『楓葉情』等,也是流行一時。另外,演唱怪歌『姑娘的酒窩』的高凌風和演唱『雨中卽景』的王夢麟也都是經常被禁唱的音樂怪才。

另外,台語流行歌在洪小喬和民歌運動的刺激下,也開始出現了小小亮光。1976年起黃春明、林二、簡上仁等人,開始進行田野調查、撰文出書或創作新歌,用行動來提倡被打壓的台灣歌謠。

林二並且努力將被禁的一些老歌申請解禁。「農村曲」、「補破網」、「望你早歸」、「雨夜花」、「四季謠」(原名四季紅)、「心酸酸」等歌才在更改部分歌詞或重新審查後始予解禁。此時也才能透過電視、電台的傳播介紹後,再度盛行於民間。

1979年2月起,新聞局開始實施歌曲審查制度,規定廣播電台播歌(公開播送)和唱片歌曲出版(出版發行)均需事先送審。電台或唱片公司,必須先將詞曲譜送新聞局廣電處審查。審查未通過的歌曲要修改到合格才可以出版或播送。

審查歌曲每週一次,從1979年到1987年12月,一共審查了三百二十期,受審的歌曲超過二萬首,而沒有通過的歌曲佔了六分之一,並有九百三十餘首歌曲遭禁唱。

當審查歌曲制度實施的第一年,正逢齊豫的「橄欖樹」在全省各地造成轟動,但是這首風格清新的民歌也遭禁播,更離譜的是,據說新聞局評審委員認為這首歌內容有「不要問我從那裡來,我的故鄉在遠方。」會讓聽者勾引起思念大陸故鄉之嫌,而且又反覆提及「流浪」一詞,恐怕會引導年輕人離家出走。所以不能通過,遂無法公開播送。

這個規定影響到流行歌的正常發展,可以說是直接挑戰和考驗創作者的志氣,志氣被磨盡後不是妥協就是叛逆,蔡振南就是其中一例,文夏也是。

1982起蔡振南的作品在屢被新聞局退件後,他決定不再送審開始走地下出版模式,也不想要送唱片給電台媒體播歌,他轉往中南部夜市或歌廳宣傳。他的成名作品「心事誰人知」就是這樣玩出來的。從此蔡振南寫給沈文程和蔡秋鳳二位歌手所演唱的歌,旋律都帶著一種淒美和哀傷的江湖味。

台灣戒嚴三十八年間,歌曲被禁最多的藝人是文夏先生。文夏一生唱過二千多首歌,唱紅的經典歌曲如天上繁星般之多,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在審查歌曲實施的九年之間,共有九百三十餘首歌遭禁唱,這期間文夏就有九十九首歌被禁。


解嚴前後禁歌演變(民國七十六年)

1980年陽光合唱團的主唱吳盛智和呂金守,推出台灣第一張客家搖滾樂專輯。結果與專輯同名的主打歌「無緣」也是送審不通過,理由是「歌詞充滿灰色思想,人與人不能只說無緣,要有正面陽光!」

1981年滾石唱片公司成立,隔年羅大佑的專輯『之乎者也』開始掀起一股黑色旋風的搖滾熱潮,他以一曲「鹿港小鎮」引起轟動,流行歌壇開始出現反省批判類新風潮。這張專輯的送審過程也是被百般刁難,「之乎者也」這首歌就是羅大佑要送給新聞局的評審大爺們的。這張專輯香港版的「之乎者也」中,多了一段歌詞「歌曲審查之,通不通過乎,歌曲通過者,翻版盜印也。」可以聽到他默默抗議歌曲審查制度的心聲。

解嚴前幾年,這種叛逆的聲音開始大量出現在歌壇。1982年邱晨主持的『丘丘合唱團』出版『就在今夜』專輯,強烈搖滾樂風震撼國語歌壇。同一年,吳楚楚成立飛碟唱片公司,出版蘇芮演唱的『一樣的月光』更是掀起高潮。

1984年薛岳『搖滾舞台』、文章『365里路』、蔡琴『最後一夜』、黃鶯鶯『只有分離』都很流行。1985年王芷蕾以『台北的天空』獲金鼎獎演唱獎。齊秦『狼的專輯』、紅螞蟻合唱團『愛情釀的酒』、張清芳『激情過後』、薛岳『機場』、張艾嘉『忙與盲』等專輯都很紅。這些歌在出版前也都是要通過新聞局的審查。

這幾年,台灣社會街頭反對運動興起,自力救濟、環保運動、政治運動等街頭活動,開始不停出現在台灣各地的都會街頭。1986年創作型藝人開始流行成立個人工作室。李宗盛『生命中的精靈』、李壽全『8又二分之一』都很有創作型藝人特色,深受學生族群喜愛。解嚴前創作人文化和本土化已然蔚為風潮。

1987年7月15日政府正式宣佈解除戒嚴。滾石唱片『快樂天堂』、許景淳『睡吧!我的愛』、蔡藍欽『這個世界』、張洪量『祭文』、王傑『一場遊戲一場夢』都是很受歡迎的專輯。實力派的年輕音樂人,用豐富有料的創作來擁抱自由的時代。

解嚴後國語唱片市場,男性歌手開始佔盡上風。例如:黃舒駿『馬不停蹄的憂傷』、陳昇『擁擠的樂園』、伍思凱『愛,要怎麼說』、趙傳『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羅大佑『愛人同志』、鄭智化『老么的故事』等。1989年反映都會單身女郎專輯出現,例如:陳淑樺『跟你說聽你說(夢醒時分)』、潘越雲『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解嚴二年後,台灣唱片界全面掀起新台語流行歌的創作運動。悲情不悲情,又全都化成台灣人有感情的表情。首先是黑名單工作室於1989年所推出的『捉狂歌』專輯,這是解嚴後第一張自由創作的新台語流行歌代表作。但是因為適逢選舉期,這張專輯還是被國民黨所掌控的主流媒體宣佈禁止播送。

解嚴後文夏回到台灣來魅力仍然不減,這幾年除了開辦自己的演唱會以外,文夏還經常受邀在陳昇、五佰、閃靈樂團、董事長樂團等後輩藝人的演唱會中演唱。


禁歌對台灣流行音樂發展的影響

解嚴以後,台灣流行音樂使用的語言才真正開始多元化。創作者有寬廣的寫作和表演空間,形式意念也都不會再受限,今日流行音樂創作已經呈現百家爭鳴、眾聲喧嘩的正常風貌。

回顧威權意識型態影響下的禁歌時代,那些曾經被壓抑真實感受所產生的歌詞,和不夠狂放的柔弱曲風,其實也是一種苦中作樂的甜蜜回憶。但是對台灣流行音樂大環境發展的破壞真的很大,特別是在台語、客語和原住民音樂的發展,有些傳統音樂的沒落或消失是最大的遺憾。

台語歌曲的流行為何會轉變為悲情色彩和江湖風?客語歌曲又要從小眾開始開發到大眾市場?原住民音樂有些是否和郭英男一樣,消失在山谷中?然而,這一切還是頗令人期待的,在自由歌唱、歌唱自由的時代,有許多新世代的音樂人不是也都正在努力開創中?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解嚴後流行音樂不會再與社會現實脫節,也不會淪為「靡靡之音」或「風花雪月」,也不需要再用抽象化的歌詞來表達內心的不滿和抗議,更可以百無禁忌的自由創作。

就音樂創作上而言,以我們現在寫歌的尺度,如果是處在禁歌時代,可能早就被抓去槍斃了。這是一個幸福的創作時代,你可以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自己和對這片土地的認同感。也可以用自己喜歡的音樂風格,和自己的生活做溝通跟連結。更可以自由表達出一個人,該有的喜怒哀樂,唱出屬於自己的歌。

解嚴後的今天,台灣人總算有寫歌和聽歌的自由空間。

禁歌滄桑史 卅年說從頭,查禁理由不一而足 事過境遷喜見開放

出處:聯合報(1988.03.13,聯合報第17版)


<本報記者張麗伽特稿>

八百九十八首戒嚴時期禁唱的流行歌曲,經新聞局邀請學者專家重新審議後,有近三分之二解禁。這些歌曲當年如何禁唱?現在又以什麼理由開放?似乎是國內流行歌曲發展史上不應湮沒的一段故事。


遭禁流行歌曲的歷史,可以上溯自政府遷台初期。然而,由於年代久遠,部份早期查禁檔案佚失,缺乏官方文件證明,已經難以確認。

根據現存資料,查禁歌曲源起,始於民國四十九年二月九日警備總司令部倡偵字第零四五號代電,當時查禁的「漁舟唱晚」,是一首小提琴與國樂協奏曲,禁止流傳的確實原因已不可考。不過,這首曲子在坊間並未絕,也不屬於流行歌曲的範疇。第一階段第一首遭禁的國語流行歌,似為警備總部四十九年八月三日倡偵字三八○號代電查禁的「月落烏啼」,這首小士作詞、勞燕作曲、吳鶯音主唱的歌曲,在重審會中仍未獲過關。

其次陸續頒佈的禁令,包括警總五十年元月二十五日倡偵字四號代電的「光棍苦」,以及五十年四月倡偵字一五九號代電杳禁「三年」等多首。這個階段被查禁的國語歌曲名單,五十年五月卅一日曾透過大眾傳播媒體通令全國,共計兩百五十七首。

警備總司令部民國五十六年六月編印的「查禁歌曲」資料中指出,這些五十年前後查禁的國語歌曲,係會同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國防部總政戰部、國立音樂研究所、中華民國音樂學會及台灣省警務處有關單位共同審查核定,凡是將這些禁歌錄音、灌片、播唱、演奏或刊載流傳者,除了扣押其出版物品,還得依有關法令議處。

當時所發布的十大查禁原因,包括:(一)意識左傾,為匪宣傳;(二)抄襲共匪宣傳作品之曲譜;(三)詞句頹喪,影響民心士氣;(四)內容荒謬怪誕,危害青年身心;(五)意境誨淫,妨害善良風俗;(六)曲詞狂蕩,危害社教;(七)鼓勵狠暴仇鬥,影響地方治安;(八)反映時代錯誤,使人滋生誤會;(九)文詞粗鄙,輕佻嬉罵;(10)幽怨哀傷,有失正常。

這個階段被禁唱的,包括李香蘭的「三年」、姚敏的「漁光曲」、賀綠汀的「嘉陵江上」等。第二階段民國五十三年六月,台北市政府參照警總禁令印發一本「查禁歌曲非錄」的黃皮小冊子,除增加「媽媽吾也真勇健」、「哥哥一封信」、「殉情花!紗容」三首歌之外,又附錄一份兩百二十六首「已往查禁歌曲名單」,顯示並非同一時期禁唱的歌曲,歌曲,包括周璇的「夜上海」、「莫負青春」、「何日君再來」;李香蘭的「恨不相逢未嫁時」,白雲的「良夜不能留」,白光的「桃李爭春」、「戀之火」,以及「給我.個吻」、「人隔萬重山」等。

參與歌曲重審工作人士回憶說,由於當時整個時空背景特殊,使一些流露憂傷情緒或表達男女戀情的歌曲,在軍隊中被列為禁唱。然而,部份膾炙人口的老歌,迄今仍於民間流傳,甚或在社會大眾逐漸淡忘曾有禁唱令的狀況下,已公開在電台、電視中播放。如由鄧麗君重唱的「何日君再來」、張俐敏重唱的「給我一個吻」,都一度引領坊間風騷,不以為忤。第三階段民國六十三年,為流行歌曲把關的工作輾轉移交至行政院新聞局歌曲出版品輔導工作小組,並數度對「詞曲頹廢消沈,影響民心士氣」的「靡靡之音」公佈禁唱令,如民國六十三年五月卅一日查禁的「溫泉鄉的吉他」、「台北今夜還是下著雨」等四十九首,同年十一月廿一日公佈的「一條日光大道」、「愛你愛在心坎裡」、「小雨」等九十一首,這些流行歌曲都收錄在六十五年十二月一日由行政院新聞局編印的禁歌曲錄中,共計四百卅八首,其中不乏與其他禁歌錄重複之處。

就現代人的眼光看來,當年部份歌曲遭禁的理由,或許有些匪夷所思。然而,當還原至早期複雜的環境因素中,某些「聯想力豐富」的查禁解釋,似乎也不再全然無法領會。值得注意的是,三個不同階段遭禁的流行歌曲,部份依舊流傳不絕,顯現民間流行歌曲口耳相傳的活力,有時不免超越了政治的管理。解禁明快解嚴以來,新聞局邀請丑輝英、汪精輝、涂敏恆、張昊、謝君儀、李芳育等六人,分別於二月十一日、二月廿九日及三月十一日召開三次重審會,讓將近三分之二的禁歌重見天日。就審查過程來看,委員們的決定是「明快」的,以三月十一日的會議而言,議程進行約三個半小時,審議了四百三十八首歌曲,平均每首禁歌所花費的時間,約為半分鐘。

當年整批遭禁的流行歌曲,因事過境遷,又將整批開禁了,值得社會大眾為新聞局鼓掌慶賀。當然,部份歷經禁令與時間洗禮,與現代生活思想脫節的流行歌,其「流行」的紗衣早已褪色破敝,未來也不必然會再重現街頭巷尾了。

至於,部分被視為「蘊含政治暗示」或「涉嫌妨害社會善良風俗」而依然塵封的禁歌,未來可不可能敗部復活呢?恐怕這必須等待下一步開放浪潮捲襲後,社會大眾或許有機會自己來評斷,那剩下的三分之一,究竟需要以行政的力量繼續限制?還是早應交由整個時代來見證?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聯合晚報冷眼集》兩岸對話了 朝野有何不能對話

出處:2008/11/08 聯合晚報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2008.11.08 02:34 pm

陳雲林訪台,他是最大受益者,該給的給了,該拿的也拿回,有閒情逸致吟詩作對,感性告白,留下亂糟糟的台灣。執政的國民黨,在野的民進黨,都賠了不少政治資本,在下次江陳會前,台灣朝野是否該自己先對話一下。

台灣政黨的發展,無論誰在朝,誰在野,幾乎要走到完全沒有溝通空間的地步,彼此的政治立場不僅鮮明,凡事堅壁清野,視對方如寇讎,全面相互杯葛,扯後腿,誰當朝,誰當野,都一個樣,對本該一致的基本價值、原則,國、民兩黨愈來愈缺乏從一而終的標準,全看當下自己的角色而定,昨是今非、今是昨非,不斷發生在這兩大政黨身上。

就連同時面對中共,也全無共識,大家都把自己的信仰無限膨脹,忘卻了民主自由所蘊藏的真理。陳雲林來台真有意義,也許不在簽署協議本身,而是讓台灣朝野政黨反躬自省,彼此之間是否才該先來場破冰之旅,否則兩岸交流變賣台,上街抗議變暴力,正義的出發點都被扭曲成自己最不想看到的另一面,代價何其得不償失。

可悲的是,總有特定人物在台灣撕裂至此,仍欲圖從旁加油添醋,各自不斷選擇性、極為偏頗的鎖定特定現象、狀況、情境、議題,渲染、誇大,非看到兩種立場的台灣人民你死我活不肯罷休,如此只會讓原可朝理智邁進的朝野對話,走向死胡同。

陳雲林已經走了,或許執政、在野雙方陣營可以先休息一下,讓快要消失的冷靜力量,出來吸一口氣,不要再互相指責,趕快開始對話,若兩岸都能開始對話,黨內朝野有何不能對話。

【2008/11/08 聯合晚報】